手術前手術後暨用藥說明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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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術前須知 |
1. |
如果術前有配戴軟式隱形眼鏡, 請於手術前3天停止配戴隱形眼鏡 。如果配戴硬式隱形眼鏡,請於手術前2星期前 停止配戴。 |
2. |
術前飲食面並無禁忌,但避免抽煙、喝酒或服用鎮靜劑類藥物。 |
3. |
手術當日衣著要輕便舒適,臉部及 眼部不可化妝 。 |
4. |
病患應於手術前安排好回程交通工具(避免自己開車),工作請假,術後定期追蹤等事宜,最好手術當日有人伴隨。 |
5. |
若有特殊之眼疾或藥物之過敏,請事先通知醫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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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術後須知 |
1. |
您的眼睛在術後一小時左右,會開始有輕微到嚴重的不適。術後三天內,為角膜表皮復原期,應儘量休息。術後,應盡快服用止痛藥及鎮定劑。 |
2. |
如果眼睛不適是正常的,可每隔四到六小時口服止痛藥一顆。如果口服第一次鎮定劑後仍無法入眠,可再服用第二次。 |
3. |
午、晚餐可正常享用食物,無任何禁忌,但不能喝酒及抽煙。 |
4. |
閉上雙眼,可使眼睛復原較快且減少不適感。所以建議您可試著閉著雙眼聽聽廣播或音樂,但不要用眼閱讀或看電視。 |
5. |
洗手保持雙手清潔是非常重要,且應 切勿用 雙手碰觸眼睛。 |
6. |
可沐浴、洗髮,但要避免洗髮精進入眼睛,術後一週內禁止游泳、洗三溫暖、化妝。 |
7. |
術後隔天早上回診後就可以把包紮紗布拆下。這時眼睛可能會有紅腫及視力糢糊的現象,此為正常的視力恢復現象,此情形可能會有一至數天,請不要驚慌。 |
8. |
手術後一至三天,依病情恢復情需回院追蹤治療,且依醫師指示按時點眼藥一天四次,及口服藥一天四回。 |
9. |
PRK術後三天內保護性隱形眼鏡不可自行拆除,若意外掉落,須再重新回到醫院裝配。 |
10. |
有極少數人雖然經由以上程序治療,但仍有嚴重不適。這時,建議您到醫院眼科急診室求診,眼科醫師會給您更大的協助。 |
11. |
術後儘量避免開車,尤其是夜晚。單眼至少一週。 |
12. |
術後視力回復穩定約需一週至一個月,於此期間內必須與醫師合作,按時點眼藥(一天四次)及口服藥(一天四回),並定期追蹤回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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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藥須知 |
1. |
眼睛分泌物過多時,應以清潔上、下眼瞼為主,不可觸及眼球內部。 |
2. |
藥物應置於陰涼、暗處,不可置於高溫或陽光照射之處。 |
3. |
若同時使用藥水及藥膏時,應先點眼藥水,五分鐘後再點眼藥膏。 |
4. |
點藥前先洗淨雙手,並準備好點藥用物品。 |
5. |
以棉棒或紗布清潔上、下眼瞼,不可碰及眼球及不可反覆擦揉。 |
6. |
點藥時頭稍微向後仰,滴管不可觸及眼球部份。 |
7. |
點藥後輕閉眼睛,及稍微輕動眼球,使眼藥均勻分散吸收。 |
8. |
若有眼角膜開刀者(RK或LASIK),白天可戴護眼鏡,晚上睡覺時蓋上眼罩以防眼睛受撞擊,再以膠紙固定。使用護眼鏡期間約一星期至一個月(視需要而定),眼罩約三星期。 |
9. |
口服藥以止痛藥及胃藥為主,如術後不痛時不必使用。 |
10. |
使用藥物應以醫師指示,或藥袋上的說明方式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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